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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浏览人数: 次更新时间:2024-06-11
24长交G2 :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原标题:24长交G2 :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3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一、本期债券未进行评级。本期债券未聘请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公司债券进行评级,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面临无法通过第三方的信用评级体系对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的风险。2023年 6月 2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 1309号评级,对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 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 4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其他增信措施。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不符合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3,754,143.48万元,2023年末的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57.88%。2021-2023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7,035.54万元、34,501.24万元和 36,371.2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9,302.66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8,453.39万元、-179,803.97万元和 42,645.94万元,近三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波动,由于公司经营的土地开发项目、代建项目支出较大且相关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回款情况受项目周期影响较大,未来公司仍可能出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公司对外部融资依赖较强。
近年来,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扩张,相应借款也同步增加。如果公司的自有资金增速不能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则可能需要更多的依靠外部融资来弥补,进而导致未来公司的负债规模扩大,财务费用相应增加,从而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七、其他应收款回款风险。发行人应收款项主要由其他应收款构成。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785,050.77万元、960,697.81万元和 1,189,667.95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9.88%、11.72%和13.35%。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长兴县内其他国有企业的往来款,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若不能及时完全回收,将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八、对外担保金额较高的风险。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146.62亿元,占发行人 2023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39.05%,对外担保余额占净资产比例较高。虽然被担保公司多为长兴县内其他国有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但是如果未来被担保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将会导致发行人出现代偿风险。
九、存货规模较大及跌价风险。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金额分别为 3,553,085.48万元、3,687,241.72万元和 3,802,939.72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44.71%、44.98%和 42.67%,存货金额和占比都较高。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工程项目的开发成本和土地使用权,工程项目的回款依赖于委托方的回购,若相关工程项目委托方出现资金困难,无法履行回购义务,将给发行人造成较大损失。同时,受当前国内经济发展放缓和房地产行业调控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持有的土地资产价格也存在下跌风险。
十、银行剩余授信额度较小的风险。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共获得银行授信 211.47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126.99亿元,占授信总额的 60.05%,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84.48亿元,占授信总额的 39.95%。相较于公司的总体债务,发行人剩余授信额度较小,存在一定的风险。
十一、补贴收入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较大风险。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 51,787.23万元、71,850.99万元和 75,587.1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38%、192.52%和 214.23%。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整体来看,发行人作为长兴县重要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取得了政府大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每年获得的补贴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但是如果未来经济形势或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政府补贴的金额或持续性,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造成较大影响。
十二、贸易业务供应商和客户集中高的风险。发行人从事贸易业务,主要贸易品包括电解铅、火法铅、检测电芯、宕渣、电池、水泥、粮食等,2023年度,发行人贸易业务前 5大供应商占当期该业务成本的 38.42%,发行人贸易业务前 5大客户占当期该业务收入的 54.94%,发行人贸易业务供应商和客户的集中度均较高。
十三、针对本期债券,发行人制定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十四、为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本期债券违约情形及解决措施。本期债券设置有交叉违约保护条款,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除本期发行的债券外的任何一笔债券违约(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任何一笔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付的任何金融机构贷款、承兑汇票、其他债务等)出现本金或利息逾期未偿付的情形,且单独或累计的总金额达到或超过:①各货币折人民币 10,000万元;或②发行人最近一年或最近一个季度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1%,视同触发交叉违约保护条款,需要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同时本期债券设置有宽限期条款,给予发行人在发生交叉违约情形之后一定期限的宽限期(宽限期为 10个交易日),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相关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违反规定,无需适用相应的救济与豁免机制。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一节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十五、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且本次募集资金所偿还的有息债务不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子公司、不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地方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披露了 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截至 2024年 3月末,发行人总资产 908.74亿元、净资产 369.14亿元,2024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 4.88亿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已在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简要披露 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 书》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 书摘要》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人) 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订的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注 1: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限内,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基准利率和债券收益率上升,本期债券价值会因此下跌,使投资者蒙受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目前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良好,盈利能力和现金获取能力较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在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承诺。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虽然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8,453.39万元、-179,803.97万元和 42,645.94万元,近三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波动。由于公司经营的土地开发项目、代建项目支出较大且相关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回款情况受项目周期影响较大,未来公司仍可能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公司对外部融资依赖较强。
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度,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0.59%、0.44%和 0.44%,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32%、0.98%和 1.01%,相关盈利指标偏低,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所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具有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和资金回收期长的特点。发行人作为长兴县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近年来承担了一系列重大工程,相关工程项目还处在建设期,尚未实现盈利。如果未来公司盈利能力未能得到有效改善,将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3,968,084.62 万元、4,175,477.93万元和 4,629,680.08万元。近年来,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扩张,相应借款也同步增加。如果公司的自有资金增速不能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则可能需要更多的依靠外部融资来弥补,进而导致未来公司的负债规模扩大,财务费用相应增加,从而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度,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0.12、0.09和0.10,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06、0.05和 0.05。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整体保持平稳,上述两项指标较低是由于发行人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具有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和资金回收期长的特点,横向比较,上述指标处于行业内合理水平。如果未来公司营运能力未能得到有效改善,将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发行人应收款项主要由其他应收款构成。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785,050.77万元、960,697.81万元和1,189,667.95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9.88%、11.72%和 13.35%。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长兴县内其他国有企业的往来款,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若不能及时完全回收,将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146.62亿元,占发行人 2023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39.05%,对外担保余额占净资产比例较高。虽然被担保公司多为长兴县内其他国有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但是如果未来被担保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将会导致发行人出现代偿风险。
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主要包括部分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等。截至 2023年末,公司所有权受限资产合计 84.98亿元,占净资产的 22.63%。较大的受限资产规模将影响发行人未来以抵质押的方式进行债务融资的能力,且若公司无法按时偿还借款,相应的抵质押资产将面临转移风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将受到影响。
发行人与关联方企业存在部分资金的往来。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对关联方的应收款账面余额 267,648.54万元,应付款账面余额为 55,426.60万元。尽管目前,发行人关联方企业经营正常,相关应收款项不存在无法收回的情况,但如果关联方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将可能导致资金无法归还发行人的风险。
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余额为 5,829,178.29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 65.40%,其中存货余额为 3,802,939.72万元。发行人的存货主要以用于开发的土地为主。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房地产政策的调控和土地市场波动影响,发行人土地资产的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变现的能力和时效性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发行人土地资产具有不易变现的风险,若发行人土地资产发生难以变现的情况,将对发行人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金额分别为 3,553,085.48万元、3,687,241.72万元和 3,802,939.72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44.71%、44.98%和 42.67%,存货金额和占比都较高。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工程项目的开发成本和土地使用权,工程项目的回款依赖于委托方的回购,若相关工程项目委托方出现资金困难,无法履行回购义务,将给发行人造成较大损失。同时,受当前国内经济发展放缓和房地产行业调控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持有的土地资产价格也存在下跌风险。
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共获得银行授信 211.47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126.99亿元,占授信总额的 60.05%,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84.48亿元,占授信总额的 39.95%。相较于公司的总体债务,发行人剩余授信额度较小,存在一定的风险。
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度,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 51,787.23万元、71,850.99万元和 75,587.1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38%、192.52%和214.23%。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整体来看,发行人作为长兴县重要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取得了政府大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每年获得的补贴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但是如果未来经济形势或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政府补贴的金额或持续性,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造成较大影响。
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度,发行人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98、0.73和 2.17。发行人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较低,自身经营收益不足以覆盖全年利息支出,需较多依赖外部融资。发行人面临亏损、偿债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下降的风险。
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的土地资产金额为 1,325,045.55 万元,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部分为 809,501.19 万元,占比为 61.09%,占比较高。该部分土地在出让时需补缴出让金,故会对土地的变现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发行人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有着比较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发行人的业务范围基本集中在长兴县境内,公司的经济效益、财政补贴均与长兴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长兴县的经济发展速度放缓或出现财政收支不平衡状况,九游中国体育官方入口 九游体育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交通综合开发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总体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其进度和成本容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升、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影响施工等重大问题,则有可能出现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预算以及施工期延长的情况,将会影响项目的按期竣工和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的工程收入业务主要来源于政府基建需求。若未来政府基建需求减少或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导致此类业务规模减小,可能影响该业务板块获得收入或政府资本性注入的能力,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公司以企业化方式运营,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部分社会职能,必然会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矛盾。公司部分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发展与长兴县城市规划和建设密切相关,项目投入资金量大,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特定行业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在一定时期内项目本身可能缺乏匹配的收入。因此,在一定时期内承担部分社会职能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发行人从事贸易业务,主要贸易品包括电解铅、火法铅、检测电芯、宕渣、电池、水泥、粮食等,2023年度,发行人贸易业务前 5大供应商占当期该业务成本的 38.42%,发行人贸易业务前 5大客户占当期该业务收入的 54.94%,发行人贸易业务供应商和客户的集中度均较高。
发行人合并范围内拥有较多的优质资产,是发行人偿债的基础之一。未来发行人可能面临重大资产重组、优质资产划转的风险。发行人承诺在出现对公司重大资产划转或失去控制权等重大事项前,将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相关表决统一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若持有人不同意,则不会实施上述事项或待本期债券兑付后实施。
近三年度,运输业务毛利润金额分别为-6,595.50万元、-4,788.03万元和-4,399.28万元,持续亏损。2020年起受经济形势影响,运输业务收入下降明显,由于其公益性质叠加车辆折旧以及人员工资等固定资产支出,当年该业务毛利率下滑明显。发行人每年度能够获得一定量交通运输专项补助弥补经营亏损。
近三年度,高速公路通行费业务毛利润金额分别为-5,506.92万元、-2,997.73万元和-5,669.33万元,近三年持续亏损且亏损金额较大。2020年度和2021年度,开展该项业务的发行人子公司浙江长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2,450.28万元和-15,090.79万元,亏损严重。如果发行人通行费业务仍然保持亏损的状态,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造成较大影响。
2023年,发行人子公司南太湖投资和滨湖建设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5.90亿元和 13.52亿元,占发行人合并营业收入 41.37亿元的 71.11%,为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发行人的经营业务主要依赖于南太湖投和滨湖建设子公司。若未来南太湖投资的经营出现问题,则可能导致发行人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发行人持有子公司的股权存在质押,若未来风险事项发生,可能会导致一定的股权质押风险。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发行人发展规模的不扩大,如果发行人不能根据该等变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调整管理模式及制度,其持续发展可能会受到影响。发行人子公司众多,较为复杂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对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多方面的管理能力要求较高。如果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作或者运作效率低下,或者下属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不高,公司的正常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发行人资产和业务规模的高速扩张对其人员配置和资源调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已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现有人员业务素质、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培养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但发行人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仍有可能面临人力资源不足和风险控制难度加大的困难。若发行人的人员配置和组织模式无法与资产和业务发展规模匹配,将会引发相应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发行人从事的建设设施建设项目,在实际经营活动中需与中标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参与方签订大量的合同,合同风险是工程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等的集中反映和体现。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也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若发行人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缺少风险意识、缺少责任心或者缺乏经验,有可能产生合同纠纷,从而为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发行人所承担的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期长,投入成本大,工程结算周期较长,成本回收慢。随着一些重点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发行人未来几年建设规模将可能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也可能随之上升,从而增加了公司投融资管理难度和风险。
发行人承担长兴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业务涵盖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开发整理等方面,属于国家支持发展的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发行人承担着长兴县土地整理职责,对区域内土地进行一级开发,主要涉及拆迁、土地平整、周边道路修建等土地整理业务。近年来发行人土地资产呈逐年上升趋势,如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影响,发行人在土地整理阶段会出现较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土地整理开发进度放缓;发行人目前资产中的土地有部分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实际出让时需予以补缴,且土地的经营开发及最终受益具有不确定性,将对未来土地变现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
2010年以来,国家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规范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关于贯彻
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等。相关政策出台后,发行人能够积极按照政策规定,规范自身经营和发展。
3、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3年 4月 1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39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0.00亿元。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年至 2029年每年 6月 14日。(如15、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8、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9年 6月 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9、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本次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4年 6月 12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4年 6月 12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4年 6月 12日(T-1日)15:00-18:0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4年 6月 13日(T 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 2024年 6月 14日(T+1 日)17:00 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发行前在账户及资金监管人开立专项资金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专项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包括本期债券募集款项、偿债资金款项及其存入该专项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和受托管理人对专项账户进行共同监管。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划转情况。
(1)发行人指定财务部门负责偿债保障金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管理部在本期债券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
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共同监督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内资金专门用于募集说明书指定用途及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本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不用于转借他人,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所偿还的有息债务不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公司举借债务符合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规模且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发行人于 2023年 4月 1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39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0.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如下:
2024年 3月 11日起息的发行规模为 11.20亿元、期限为 5年期的“24长交G1”,募集资金约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21长交 01”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4长交 G1”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 投资集团 A座 2301室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公共交通;旅游业 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地 整治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 询;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集贸市场管理服务;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煤炭及制品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1994年 6月,发行人根据长政办发〔1994〕50号文件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出资设立成立,并取得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长工商注册号14716010-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发行人的名称为长兴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企业性质为全民事业企业。发行人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出资 300万元,货币资金 700万元。该出资经长兴审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长审师〔1996〕第 086号验资。
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30,000.00万元增加至 150,000.00万元,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将持有发行人 10%股权无 偿转让给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 12月,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长办第 150号抄告单,发行人增加注册资金 29,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实物出资,出资人为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变更后的注册资金增加至 30,000万元。该出资经湖州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湖天验报字〔2006〕115号验资。
为了发行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发行人控股股东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方案主要包含资产、股东、公司类型、债权债务关系、董事监事会成员、经营范围及职工安置等方面;上述改制方案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出具《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长兴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企业改制的批复》(长政发〔2013〕2号)。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浙财企〔2020〕4号)和省政府批准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报请批准全面划转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佥方案的请示》(浙财企〔2020〕6号)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划转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方案的复函》(浙财函〔2020〕109号)要求,长兴县交通运输局根据长兴县国资委出具的《国有股权划转通知》,将持有的发行人 1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 2020年 7月 20日办理完成。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